中新網天津11月25日電(岳小敬 劉家宇)記者25日從天津東疆海事局獲悉,該局已與山東東營海事處在天津共同簽署《東疆海事局 東營海事處油田監管合作框架協議》,標志著渤海海上油田海事監管“F2”模式正式啟航。
  根據《框架協議》,雙方將積極建立統一的海上油田監管執法標準、定期溝通協調、信息共享、人員交流機制、開展區域聯動執法及部門聯合整治等8項具體合作機制,共同打造海上交通、應急和巡航“優勢互補、信息互動、資源共享”安全保障體系,助力渤海油田平穩有序開發。
  近年來,隨著國家能源戰略的實施,各海上油田相繼投產,渤海水域逐漸成為中國海上最大、總產量第三的油田區塊,海上石油作業活動進入新的高潮期。提油船舶與平臺設施的大型化、油田產量的急劇升高和海上油田過駁作業的日益頻繁,尤其是船舶跨轄區作業日益增多,使得海上油田建設與通航安全、環境風險的矛盾日益突出。
  原屬天津海事局管轄的中海油渤海分公司所屬海上油田自2010年以來,分別由天津、山東、河北及遼寧四家直屬海事局按油田所屬轄區進行監管。為進一步營造良好的海上安全環境,加強區域間的聯動合作,天津東疆海事局與山東東營海事處以海上過駁作業安全為核心,以海上油田FPSO原油外輸作業監管為抓手的海事監管工作方針,充分發揮各自在信息、技術和人才等資源上的優勢,共同履行保衛海上油田國家能源戰略的職責,打造“國家能源戰略實施的護衛艦”。
  據悉,下一步天津東疆海事局將在與山東東營海事處簽署合作框架協議的基礎上,加強與河北海事局和遼寧海事局在油田監管方面的合作,優化監管手段和服務舉措,有效監控轄區內的海上油田及周邊水域,治理油田水域的通航秩序,探索形成4家海事部門齊抓共管、標準統一的“F4”油田監管模式。(完)  (原標題:天津與山東東營合作進行油田海事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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